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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西江流域管理局珠江三角洲及河口整治工程规划前期研究项目竞争性磋商

来源: 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25      阅读()

项目概况

珠江三角洲及河口整治工程规划前期研究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黄埔区黄埔大道东 840 号行信中心第 28 层 2802 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珠江三角洲及河口整治工程规划前期研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服务要求

采购预算

(人民币元)

1

珠江三角洲及河口整治工程规划前期研究项目

2023年12月31日前提交技术服务成果。

暂按人民币玖拾捌万元整(最高限价98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6日  至 2023年05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黄埔大道东 840 号行信中心第 28 层 2802 单元

方式:现场获取。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供应商凭以下相关资料加盖公章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报名):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磋商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黄埔大道东 840 号行信中心第 28 层 2802 单元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黄埔大道东 840 号行信中心第 28 层 2802 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2、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东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henghua888.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西江流域管理局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白藤街道鹤洲北一路 9 号        

联系方式:贺工 0756-7225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大道东 840 号行信中心第 28 层 2802 单元            

联系方式:区工 18620892656/020-322358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区工

电 话:  18620892656/020-32235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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