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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东莞水保方案变更说明

来源: 水土保持      日期:2024-05-21      阅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业主委托,我公司(广东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华能东莞燃机二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任务。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组织技术人员于20234月编制完成《华能东莞燃机二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

2023524日,建设单位华能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邀请专家组成专家组对方案报告书进行技术审查,方案顺利通过技术审查并形成了技术审查意见。我公司技术人员根据专家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于2023529日修编完成了《华能东莞燃机二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2023621日,东莞市水务局对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

1)原方案说明

根据《华能东莞燃机二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20235)(简称“原报告”),本项目建设区总占地面积为13.42hm2,其中项目永久占地面 积为5.56hm2,临时占地面积为7.86hm2,故本项目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3.42hm2。 本工程挖填土石方总量13.82m3,其中挖方2.60m3,填方11.22m3,借方8.62m3,无弃方。借方为场地平整回填土方及绿化覆土,场地平整回填土方来源于谢岗镇高分子材料产业项目及东莞市东南部卫生填埋场,绿化覆土全部商购。项目变更不涉及占地面积变化,原审批项目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3.42hm2 保持不变。

2)方案变更说明

原水土保持方案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阶段完善了建筑物基槽 施工的建设内容,因此挖方量存在较大变化。施工过程中,本工程实际挖填土石方总量23.88m3,其中挖方10.17m3,填方13.71m3,借方8.62m3,弃方5.08m3。借方为场地平整回填土方及绿化覆土,场地平整回填土方来源于谢岗镇高分子材料产业项目及东莞市东南部卫生填埋场,绿化覆土全部商购。临时用地区域原高程8.50m,考虑后期区域利用需要,弃方用于临时用地范围回填。实际土石方量较方案时期增加72.79%。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 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见附件)第十六条,开挖填筑土石方量总量超过30%以上的,需要建设单位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原审批部门审批。


1、华能东莞燃机二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pdf

2、附图.pdf

3、附件.pdf

4、承诺制管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专家评审意见表(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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