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新塘镇(永和河流域除外)污染源联合执法专项整治“洗楼”(“洗楼”为专用名词,主要指对房屋进行污染源摸查,以下关于“洗楼”名词解释一致)行动(详细内容见附件1、1-2、2、3)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83-201806-789569-0011
二、采购项目名称:新塘镇(永和河流域除外)污染源联合执法专项整治“洗楼”行动
三、采购预算:85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应具有测绘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本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履历、学历、职称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在本公司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如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4、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查询证明有效期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五、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8年6月15日9时00分起至2018年6月22日17时00分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中1218号201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5、投标人参加本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履历、学历证、职称证及在投标人公司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如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6.投标人注册当地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查询有效期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
7.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版本见招标文件或穗财采[2017]989号文)。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7月6日14时30分(注14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在投标文件截止递交当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报价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报价概不接受。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东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中1218号201房)
八、开标评标时间:2018年7月6日14时30分
九、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中1218号201房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工 采购人联系人:谢工
电 话:18665725180 电 话:020-32867869
传 真: 传 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中 联系地址:新塘镇府前路38号
1218号201房
邮 编:510665 邮 编:511300
广东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