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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建设执法公文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磋商邀请函

来源: 招标公告      日期:2018-12-04      阅读()

磋商邀请函

广东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清远市国土资源局清城分局的委托,对清远市清城区建设执法公文管理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024571193191811160040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建设执法公文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肆拾伍万圆(45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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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六、供应商资格

6.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

6.1.2、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3证合一复印件;

6.1.3、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复印件,业务范围含软件开发和数据库建设。

6.1.4、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如单位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18年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6.1.5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8年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6.1.6、所属期为2018年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6.1.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以投标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1.8、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6.1.9、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和资格声明函原件;

6.1.10、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6.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1.12、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以分公司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供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以投标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

报名时请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购买本采购文件人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并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前往购买标书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七、报名登记、交纳磋商保证金

7.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8年 12   4  日至2018年  12   10  日期间(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30至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中1218号201房)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八、交纳磋商保证金

8.1、磋商保证金交纳形式银行转帐、银行汇款,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的前两日内17:00前,以到帐为准。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元。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石化支行

户    名: 广东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44050147090209061801

8.2、凡未按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九、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18 年 12   17  14  30 (注14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在磋商文件截止递交当日由磋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磋商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磋商概不接受。

十、提交磋商文件地点:广东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中1218号201房)。

十一、磋商时间:2018 年 12  17    14  30

十二、磋商地点:广东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中1218号201房)。

十三、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2018 年 12   4   日至 2018 年 12   10   日止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许工

联系电话:020-2331956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谭工

联系电话:13413545665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中1218号201房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020-23319568

传真:020-32235866

邮编:510665

(三)采购人:清远市国土资源局清城分局

地址:清远市国土资源局清城分局

联系人:谭工

联系电话:13413545665  

传真:/

邮编:511500

                                           发 布 人:广东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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